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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年鉴2021》 - [内容:2020]

时间:2024-11-05 15:22:1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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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兴安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载兴安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中外人士了解、认识兴安盟提供权威资料,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真实依据,也为编修志书积累资料。

二、《兴安年鉴》2008年创刊,2009年开始每年出版一卷,2019卷开始公开出版,具体编纂工作由兴安盟档案史志馆承担。《兴安年鉴》(2021)记载了2020年兴安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各行各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新经验等,是一部权威的年度“百科全书”。

三、《兴安年鉴》(2021)采用分类编纂法,即采用类目、分目、子目、条目4个层次编辑,有些内容不便设子目的,分目下直接设条目。全书共分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经济、科教文卫体旅广电、市旗县(开发区)概况、人物荣誉、附录、索引10个类目。

四、《兴安年鉴》(2021)在保持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年鉴编纂补充规定的要求,对部分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政治类目中,将“纪检监察”从分目中共兴安盟委员会中移出,设立“兴安盟纪检监察委员会”分目,列于政协兴安盟委员会后。(二)政治类目中,分目“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改称“群众团体”。分目“公检法司”改称“法治”,且分目“中共兴安盟委员会”中的政法工作归入“法治”中。(三)在政治类目的兴安盟行政公署分目中,增加“住房公积金管理”。

五、《兴安年鉴》(2021)基础资料来源于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驻军部队,由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撰写并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报送。基础资料通过盟档案史志馆编辑人员、由年鉴总编纂根据年鉴编写要求和所涉及内容的实际情况进行编纂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编纂委员会各成员和各部门单位的意见后定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内容来源于相关政府网站以及《兴安日报》等。

六、各单位部门所提供条目最后右下角括号内姓名为各单位资料提供人,未提供名单的单位未署名。

七、书内涉及的主要数据以兴安盟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和编印的《统计手册》为准,由于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等原因可能与最终统计数字略有差异,请读者在引用时加以斟酌和注意。计量单位统一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区划名称、盟及各旗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大班子名称、盟直各部门机构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再次出现时用简称。

九、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名录收录副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实职),按要求除了央企和国企单位的领导外,其他企业领导不在名录收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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