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统计年鉴2021》 - [内容:2020] |
时间:2022-11-24 13:59:2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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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统计年鉴—2021》是一部按年度连续出版的大型统计资料书。本年鉴通过大量的统计数据,全面反映了2020年内蒙古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变化情况,是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内蒙古、认识内蒙古的重要统计资料工具书。
二、年鉴全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特载,载入了自治区党政部门重要文件和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二部分为统计资料,分为21个细目。即:1.综合;2.国民经济核算;3.人口与就业;4.价格指数;5.人民生活;6.财政;7.资源、环境与能源;8.农牧业;9.工业;10.投资与建筑业;11.国内贸易;12.对外经济和旅游;13.金融和保险;14.交通运输与邮电;15.城市概况;16.教育、科技和文化;17.卫生和体育;18.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19.盟市资料;20.旗县区资料;21.附录。为了便于读者查阅,每个细目编排了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本年鉴的统计数据包括政府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年度统计报表、汇总数据或抽样调查数据。
四、与《内蒙古统计年鉴—2020》相比较,本年鉴做了如下调整:
1.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对2011—2019年年末总人口数据进行了修订,相关年份人均指标同步进行了调整;
2.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对2011—2019年人均生产总值及指数进行了修订;
3.2020年全社会就业人数及分产业、分城乡就业人数为国家统计局反馈数,在此基础上,修订了2011—2019年全社会就业人数及分产业、分城乡就业人数,涉及的历史数据以本年鉴数据为准;
4.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工作未开展,部分地区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停运,相关数据未能载入本年鉴。
五、资料中所使用的数量单位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六、本年鉴中涉及到的历史数据,均以2021年出版的本年鉴数据为准;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七、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不详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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