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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年鉴2022》 - [内容:2021]

时间:2025-09-04 15:25:42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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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吉安年鉴》是由中共吉安市委领导、吉安市人民政府组织、中共吉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于2011年编纂出版首卷,每年出版一卷,《吉安年鉴(2022)》为第12卷。 

二、《吉安年鉴(2022)》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围绕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地记载吉安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方面概貌和发展情况。记述时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吉安年鉴(2022)》采用分类编辑法,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部分分目下设子目,条目为记述基本层次。全书分为地图及图片、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附录4大部分。综合情况设4个类目,动态信息设30个类目,附录设2个类目,共设置39个类目。 

四、《吉安年鉴(2022)》所用的资料,部分由《吉安年鉴》编辑部选编,其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市有关单位提供。各单位提供的数据,由于统计口径和时间不同而有一定差异,使用时请以吉安市统计局编印的《吉安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五、《吉安年鉴(2022)》内容层次设置是为了方便分类编辑和读者阅读,并不反映严格的科学分类体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排序和层次,并不表示其地位和规模。 

六、由于在中国广大农村“亩”仍是最主要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粮食产量习惯用“斤”做为计量单位,所以,《吉安年鉴(2022)》在记述农业事项时,土地面积仍使用“亩”做为计量单位,1亩=666.67平方米,随文不再括注同比例平方米数,粮食产量仍使用“斤”做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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