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年鉴2023》 - [内容:2022] |
时间:2025-09-12 15:58:5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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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海年鉴》是北海市人民政府组织、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承编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北海年鉴》编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客观地记载北海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年度资料性文献,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北海提供参考。
二、《北海年鉴》自1994年出版首卷后,每年出版l卷,其中2001—2002年合卷。
三、《北海年鉴(2023)》记述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采用分类编辑法,设类目、分目和条目三个层次,部分分目下设子目。设市情综览、中国共产党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北海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海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海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法治、军事·国防建设事业、开放开发、工业、农业农村·水利、海洋管理·渔业、商贸业·服务业、旅游业、经济行政管理与监督、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与管理、交通·邮政、口岸建设与管理、信息化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区县概况、人物、大事记、统计资料、文献、附录37个类目。全书不同层次的标题,通过字体、字号和板式设计加以区别,条目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便于读者查阅。
四、本年鉴基础框架保持稳定。2023年卷变动之处是:增设“应急管理”类目,删去“外事·中国港澳台事务”类目,“群众团体”类目更名为“人民团体”,“军事”类目更名为“军事·国防建设事业”,“商贸业·高端服务业”类目更名为“商贸业·服务业”。
五、本年鉴所载资料均由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经《北海年鉴》编辑部整理编辑后再反馈原单位核对,报请市政府审定。统计资料由北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提供,引用文稿中的数据时以统计资料为准;某些指标数据在上年卷出版后作了调整的,一般不予说明,应以本卷的数据为准。
六、本年鉴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规定。其中,长度单位用“千米”、“米”,重量单位用“千克”、“克”、“吨”;在记述运输事项时,按照现行行业惯例使用“吨公里”、“人公里”;记述光缆长度时,单位使用“皮长公里”;记述农业事项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土地面积单位或使用“亩”,1亩≈666.67平方米,随文不再括注同比例平方米数;在记述体育事项时,运动员体重级别按行业惯例用“公斤”。
七、本年鉴中未冠以行政区划专名的“自治区”、“市”分别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八、本年鉴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存在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九、本年鉴配备书后检索系统。索引采用内容分析法,款目按汉语拼音(同音字按声调)排列,索引范围详及条目、图片和表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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