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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口普查年鉴2020》 - [内容:2020]

时间:2024-11-17 22:06:3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历年汇总 获取资料
  以 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省人普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精心组织实施,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普查取得了圆满成功,获得了丰富翔实的资料。为了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现将计算机详细汇总的数据资料编辑出版。

为便于读者使用本资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市行政区域外居住但户籍在我市的公民,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市外人员、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长、短两种普查表。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普查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在全部住户中抽取10%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三、本资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部人口的数据,包括普查表短表、长表共同部分的内容,主要反映人口的基本状况,分为八卷;第二部分是普查表长表数据,主要反映人口各种结构情况,分为九卷;第三部分是附录,主要是普查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文件等。

四、本资料是普查实际登记直接汇总的数据,不包括漏登的人口(事后质量抽查表明,人口漏登率为0.05%不包括现役军人。资料中各项指标的汇总结果未做任何误差校正,读者在使用时应考虑不同指标登记误差因素的影响。

五、由于长表是按户抽样并进行登记,因此人口总数以及各种人口结构数据的抽样比会存在差异,请读者使用本资料推算总体时,对采用的方法予以注意。

六、本次人口普查关于城乡的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执行。

七、本资料中部分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问题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本资料中空项表示无数字或数字很小。
 
目录
——上册——

第一部分 全部数据资料
第一卷 概要
第二卷 民族
第三卷 年龄
第四卷 教育
第五卷 家庭
第六卷 死亡
第七卷 户口登记状况
第八卷 住房

——下册——

第二部分 长表数据资料
第一卷 概要
第二卷 民族
第三卷 教育
第四卷 就业
第五卷 婚姻
第六卷 生育
第七卷 迁移和户口登记地
第八卷 老年人口
第九卷 住房

第三部分 附录
附录1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附录2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附录3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
附录4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
附录5 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附录6 2010-2020年末南平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及城镇化率 
附录7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综述
附录8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附录9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
附录10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级、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录11 南平市统计局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扬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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