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年鉴2023》 - [内容:2022] |
时间:2025-09-04 11:50:2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
|
|
一、《福州年鉴》是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福州年鉴》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福州年鉴》编辑部承编的地方综合年鉴。1988年首次编纂,每年出版一卷。
二、《福州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旨在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福州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为读者了解和研究福州市提供资料。
三、《福州年鉴(2023)》为总第36卷,主要记载2022年度福州市的基本情况、发展变化及年度大事要闻。记述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内容为完整保存资料,记述时限适当上溯或下延。
四、《福州年鉴(2023)》采取类目、分目、条目三级框架结构,以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加[]表示,下一层次标题用楷体区别。全书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历史文化名城、数字福州、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州市委员会、纪检监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经济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税务、口岸管理、对外及对台港澳经济贸易、新区自贸区、园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与管理、乡村振兴、农业、水利、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商贸流通与服务业、金融业、旅游业、交通邮政通信、教育、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应急管理、县(市)区、人物荣誉、附录。
五、《福州年鉴(2023)》凡简称“党”均指中国共产党,“省”“全省”均指福建省,“市”“全市”均指福州市,“四区”“四城区”均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五区”“五城区”均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六区”“六城区”均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
六、《福州年鉴(2023)》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
七、《福州年鉴(2023)》所收录的资料,除少数转载公开出版的报刊外,主要由福州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园区、驻榕部队等相关单位提供。如无特殊说明,数据均不含平潭。增长速度、指数均采用“水平法”。
八、《福州年鉴(2023)》配备双重检索系统,书前刊有总目和目录,书后备有索引,范围详及条目和表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