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24》 - [内容:2023] |
| 时间:2026-01-04 17:27:3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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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是一部反映重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和居民健康状况的资料性年刊。本书为《重庆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24 卷,收录了全市及41 个区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和目前居民健康水平的统计数据,收编的内容截至2023 年底,不含部队医院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数据。
二、全书分为12 个部分,即机构、人员、设施、医疗服务、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妇幼健康、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卫生监督、人口,以及2023 年重庆市区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情况和2023 年4 个直辖市与12 个西部省市主要卫生健康统计指标。各章设简要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简要说明主要介绍本章的主要内容、资料来源、统计范围、统计方法及历史变动情况。
三、资料来源
(一)本资料主要来自年度卫生健康统计报表,部分来自抽样调查。
(二)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社会经济数据分别由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统计局提供,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卫生健康统计指标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
四、统计口径
(一)历年卫生机构数、卫生人员数和诊疗人次数等均包括村卫生室数据。
(二)原卫生部于1995、2001、2006、2010 年4 次修订《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适当调整了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统计口径,导致1996、2002、2007、2011 年卫生机构和人员数变动较大,2013 年起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数包括卫生健康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五、统计分组
(一)一区两群:包括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其中,主城都市区包括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包括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包括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二)医疗卫生机构
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1. 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中心),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公立医院:包括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和集体的医院。
民营医院:指除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和集体以外的医院,包括私营、联营、股份合作(有限)、港澳台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等医院。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3.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
4.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康复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临床检验中心(所、站)、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医疗辅助性机构、健康体检中心、统计信息中心等卫生事业单位。
(三)主办单位
以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为依据,分为政府办、社会办和个人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民政、公安、司法等政府机关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办;个人办不包括私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
六、符号使用说明
“空格”表示无数字。
七、自2018 年起,《重庆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冠名当年出版年份,所用数据来源于上一年度报表。2017 年之前《重庆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冠名年份与数据期年份相同。
八、数据因四舍五入仅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做人工处理,存在分项相加不等于总项的情况。
目录 第一章 机构 表1.1 1998—2023 年医疗卫生机构数 表1.2 2007—2023 年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数 表1.3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 表1.4 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级情况 表1.5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办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级情况 表1.6 门诊部、卫生所、诊所、医务室基本情况 表1.7 按编制床位数分组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数 表1.8 按实有床位数分组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数 表1.9 按编制床位数分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数 表1.10 按实有床位数分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数 表1.11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数 表1.12 各区县公立医院数 表1.13 各区县民营医院数 表1.14 各区县医院等级情况 表1.15 各区县按编制床位数分组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数 表1.16 各区县按实有床位数分组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数 表1.17 各区县按编制床位数分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数 表1.18 各区县按实有床位数分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数 表1.19 各区县村卫生室基本情况 表1.20 各区县门诊部、卫生所、诊所、医务室基本情况
第二章 人员 表2.1 1998—2023 年按专业类别分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2 1998—2023 年按机构类别分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3 1998—2023 年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4 1998—2023 年每千户籍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表2.5 1998—2023 年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表2.6 卫生人员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构成 表2.7 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8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9 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10 个人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11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12 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13 三级医院卫生人员数 表2.14 二级医院卫生人员数 表2.15 各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2.16 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 表2.17 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卫生人员数 表2.18 各县区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 表2.19 分科执业(助理)医师构成 表2.20 各区县公共卫生人员数 表2.21 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构成 表2.2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构成 表2.23 各区县每千户籍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表2.24 各区县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第三章 设施 表3.1 2002—2023 年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 表3.2 1998—2023 年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 表3.3 1998—2023 年每千户籍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表3.4 1998—2023 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表3.5 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 表3.6 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 表3.7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 表3.8 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医院编制床位数 表3.9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 表3.10 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医院实有床位数 表3.11 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 表3.12 医疗卫生机构分科床位数及构成 表3.13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分科床位数 表3.14 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情况 表3.15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情况
第四章 医疗服务 表4.1 1998—2023 年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 表4.2 1998—2023 年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数 表4.3 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表4.4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表4.5 民营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表4.6 按等级分医院门诊服务情况 表4.7 按隶属关系分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表4.8 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情况 表4.9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情况 表4.10 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情况 表4.11 按等级分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情况 表4.12 按隶属关系分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情况 表4.13 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情况 表4.14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效率及处方使用情况 表4.15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表4.16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情况 表4.17 各区县医院门诊服务情况 表4.18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分科门急诊人次数 表4.19 各区县医院住院服务情况 表4.20 各区县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表4.21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效率及处方使用情况 表4.22 医疗卫生机构分科门急诊人次数及构成 表4.23 综合医院分科门急诊人次数及构成 表4.24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分科出院人次数 表4.25 医疗卫生机构分科出院人次数及构成 表4.26 政府办医院出院病人疾病年龄构成 表4.27 政府办医院男性出院病人疾病别年龄构成 表4.28 政府办医院女性出院病人疾病别年龄构成 表4.29 调查地区居民两周就诊率 表4.30 调查地区居民疾病别两周就诊率 表4.31 调查地区居民住院率 表4.32 调查地区居民疾病别住院率 表4.33 调查地区居民经常就诊单位构成 表4.34 调查地区住户最近医疗单位距离和时间构成
第五章 经费 表5.1 卫生总费用 表5.2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资产与负债 表5.3 医疗卫生机构资产与负债(按经济类型/ 主办单位/ 地区分) 表5.4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资产与负债 表5.5 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与支出 表5.6 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与支出(按经济类型/ 主办单位/ 地区分) 表5.7 公立医院收入与支出 表5.8 综合医院收入与支出 表5.9 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 表5.10 按等级分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 表5.11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 表5.12 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 表5.13 医疗卫生机构次均住院费用 表5.14 按等级分医疗卫生机构次均住院费用 表5.15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次均住院费用 表5.16 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次均住院费用 表5.17 各区县医院次均门诊费用 表5.18 各区县医院次均住院费用 表5.19 重点疾病医疗费用情况 表5.20 重点手术医疗费用情况 表5.21 重点肿瘤医疗费用情况 第六章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表6.1 各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情况 表6.2 各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6.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构成 表6.4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床位、人员数 表6.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科床位、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数及构成 表6.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表6.7 各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疗服务情况 表6.8 乡镇卫生院机构、床位、人员数 表6.9 乡镇卫生院分科床位、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数及构成 表6.10 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表6.1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量 表6.12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表6.13 各区县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表6.14 各区县村卫生室机构、人员、诊疗人次数
第七章 中医药服务 表7.1 2011—2023 年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数 表7.2 2011—2023 年中医类医疗机构卫生人员数 表7.3 2011—2023 年中医类医院实有床位数 表7.4 2011—2023 年中医类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 表7.5 2011—2023 年其他机构中医类科室门急诊人次数 表7.6 2011—2023 年村卫生室(行医方式以中医、中西医结合为主)中医诊疗人次数 表7.7 2011—2023 年中医类医院分科门急诊人次数 表7.8 2011—2023 年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次数 表7.9 2011—2023 年其他机构中医类科室出院人次数 表7.10 2011—2023 年中医类医院分科出院人次数 表7.11 2011—2023 年中医类医院病床使用及医师工作效率 表7.12 2011—2023 年中医类医院医药费用 表7.13 中医机构数及占比 表7.14 提供中医服务机构数及占比 表7.15 中医药人员数 表7.16 专业类别中医药人员数 表7.17 各区县中医类医院卫生人员数 表7.18 中医药人员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构成 表7.19 中医类医院卫生人员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构成 表7.20 医疗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占比 表7.21 中医实有床位数 表7.22 各区县中医类医院床位及使用情况 表7.23 中医门急诊人次数 表7.24 中医出院人次数 表7.25 中医类医院服务量占比 表7.26 各区县中医类医院服务与质量 表7.27 各区县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占比 表7.28 各区县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 表7.29 各区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情况
第八章 妇幼健康 表8.1 1998—2023 年儿童保健情况 表8.2 1998—2023 年孕产妇保健情况 表8.3 1998—2023 年婚前检查保健情况 表8.4 各区县儿童死亡情况 表8.5 各区县7 岁以下儿童保健及营养情况 表8.6 各区县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 表8.7 各区县户籍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结构 表8.8 各区县常住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结构
第九章 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表9.1 1997—2023 年主要健康指标 表9.2 1997—2023 年全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 表9.3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及病死率排序 表9.4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及死亡数排序 表9.5 各区县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 表9.6 前十位恶性肿瘤死亡率 表9.7 常住人口报告死亡率 表9.8 男性常住人口报告死亡率 表9.9 女性常住人口报告死亡率 表9.10 9 个克山病病区防治情况 表9.11 6 个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防治情况 表9.12 13 个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防治情况 表9.13 各区县碘缺乏病防治情况 表9.14 各区县2 岁儿童“八苗”接种率 表9.15 全市卫生城镇创建情况
第十章 卫生监督 表10.1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 表10.2 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情况 表10.3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表10.4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处罚案件 表10.5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表10.6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被监督单位情况 表10.7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处罚案件 表10.8 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情况 表10.9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被监督单位情况 表10.10 放射诊疗被监督单位情况 表10.11 放射卫生监督处罚案件 表10.12 医疗卫生监督处罚案件 表10.13 传染病防治监督处罚案件 表10.14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处罚案件
第十一章 人口 表11.1 1997—2023 年户籍人口总户数、总人口数及构成 表11.2 1997—2023 年户籍人口自然变动 表11.3 1997—2023 年常住总人口、城镇化率及构成 表11.4 1997—2023 年常住人口自然变动 表11.5 户籍人口年龄和性别构成 表11.6 常住人口年龄和性别构成 表11.7 各区县户籍人口数及构成 表11.8 各区县户籍人口自然变动 表11.9 各区县常住人口数及构成 表11.10 各区县符合政策生育率 表11.11 各区县3 岁以下婴幼儿每千人口托位数
第十二章 附录 表12.1 各区县居民可支配收入 表12.2 市级医院基本情况 表12.3 区县级医院基本信息表 表12.4 妇幼保健院基本情况 表12.5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主要指标(一) 表12.6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主要指标(二) 表12.7 2023 年西部各地区主要指标 表12.8 2021 年全国各地区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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