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人口普查年鉴2020》 - [内容:2020] |
| 时间:2026-10-26 18:25:12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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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安徽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宣城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从2019年底开始,历经了宣传发动、成立机构、区域划分、综合试点、人员选调、业务培训、调查摸底、现场登记、复查补漏、质量验收、数据处理、公报发布等阶段,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全体普查人员艰苦奋战,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宣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了圆满成功,获得了丰富详实的资料,为了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现将汇总的数据资料编辑出版,为便于读者使用本资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标准时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普查表式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长、短两种普查表,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普查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在全部住户中抽取10??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三、资料主要内容
本资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部人口的数据,包括普查短表、普查长表共同部分的内容,主要反映人口的基本状况;第二部分是普查长表数据,主要是人口各种结构情况;第三部分是附录,主要是普查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文件等。
四、数据汇总口径及推算说明
本资料是普查实际登记直接汇总的数据,不包括漏登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
资料中各项指标的汇总结果未做任何误差校正,读者在使用时应考虑不同指标登记误差因素的影响,由于普查长表是按户抽样并进行登记,因此人口总数以及各种人口结构数据的抽样比会存在略微差异,请读者使用本资料推算总体时,对采用的方法予以注意。
五、城乡划分规定
本次人口普查关于城乡的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执行。
六、因区划调整,六普时原隶属宣州区的飞彩街道、金坝街道、隶属古泉镇的富山村和睦马村已经划入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统计。
七、本资料中部分相对数由于单位取含问题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本资料中空项表示无数字或数字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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